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首页> 政策解析 > 中国市场政策

来源: 类型:

解析《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

今年7月15日,中国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列出了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推进绿色技术创新、防范生态环境风险、遵循绿色国际规则、优化绿色监管服务和提升绿色发展信誉等十项新时期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的重点工作。这项指引的出台为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提供了重要遵循,体现了中国政府支持企业积极为全球绿色发展贡献力量的鲜明导向。

《工作指引》具有更高标准、更积极主动等特点。更高标准体现在提出企业应“遵循绿色国际规则”,对于东道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环保标准过低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组织、多边机构通行标准或中国标准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推动企业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202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一系列在环境保护上的国际最新要求。

更积极主动体现在要求企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采用,鼓励企业通过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实验室和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绿色技术创新;支持企业采用环境友好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继续扩大在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清洁能源领域的对外投资。

2020年中国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与此同时,中国认真履行《巴黎协定》和相关国际公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问题,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变革,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正如习近平主席今年4月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所讲,中国要顺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方向,抓住绿色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以创新为驱动,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相信《工作指引》将推动中国企业以更高质量和水平拓展对外合作,为全球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