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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雇主计划下月扩大到服务与制造业

《联合早报》中文版6月26日报道:为了帮助行业留住熟练员工,人力部更新转换雇主计划条例,从7月起,有意继续在同个行业工作的服务业和制造业工作准证持有者,可以在准证到期前40天至21天之内跳槽,不必事先获得原雇主同意。

建筑、海事和加工业的工作证件持有者,无须雇主同意的换职期限也会从证件到期后的30天内,改回证件到期前的40天至21天,与服务业和制造业保持一致。

人力部星期五在网站上更新转换雇主计划(Change of Employer Schemes)条例。新条例在7月1日生效后,适用于来自印度、斯里兰卡、泰国、孟加拉、缅甸和菲律宾这些非传统客工来源国,以及北亚和中国的客工。

人力部早前为帮助建筑、海事和加工业雇主解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手短缺的问题,在这些领域推出临时的转换雇主计划,允许不获续聘但想继续在本地工作的外籍员工,在工作准证到期的一个月内换雇主,不必事先获得雇主同意。

人力部在网站上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边境管制措施放宽,这项临时安排将在6月30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