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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设局发布通告 进一步简化因新冠疫情造成的延期费用索赔程序

新加坡建设局官网7月7日发布通告:新加坡政府采购机构(GPEs)将对符合条件且总值超过1亿新元的建筑合同,因新冠疫情每延期一个月,分担10万新元的延期费用。为进一步缓解在新加坡的承包商的现金流,新加坡建设局将简化延期费用索赔程序,这些简化程序将适用于符合资格、总值超过1亿新元的公共部门建筑合同。措施包括:

1.为了加快延期费用索赔的付款,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将其索赔金额计入下一次进度付款中:

每个日历月的索赔金额=10万元×(该日历月中因新冠疫情造成的工程延误而批准的延长合同期天数)÷(该日历月中的天数)

2.政府采购机构将会加快支付延期费用索赔,特别是根据新冠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2020法令(COTMA)第8A部分(第一阶段)提供的122天延长合同期,以及49天特惠统一延长合同期(第二阶段)。

新加坡建设局还在通告中提醒所有承包商,要继续遵守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接受轮流定期检测,并对身体不适的员工采取及时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