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建筑公司在中国使馆经商处申请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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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0-30 12:43 |
一、根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从中国引进劳务人员的新加坡公司都必须持有由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出具的资格认证书。
二、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申请资格认证书的新加坡建筑公司,B1级(包括B1)以上的公司可以直接向我处申请;其它级别的建筑公司在申请时需提供由新加坡建筑商公会出具的推荐函。
三、申请资格认证的建筑公司在申请时应持有以下文件:
1.出示新加坡RCB提供的公司简介正本及提供副本;
2.出示新加坡BCA颁发的注册证明正本及提供副本;
3.出示新加坡MOM签发的PA文件正本及提供副本;
4.提供公司最新的财务报告;
5.提供拟聘用中国建筑工人的工程项目的详细说明;
6.请如实填写后附《新加坡建筑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申请表》。我处保留对有关内容进行查验的权利,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该公司三年之内不能再引进中国劳务人员。
四、引进中国劳务人员的建筑公司应保证劳务人员来新后有工作可做,认真工作的普通技术工人的月工资收入在650新元以上。公司应该遵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向劳务人员收取费用的标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中国劳务人员收取高额来新费用。违反以上条件的公司,我处如接到劳务人员投诉,在查实后将取消该公司引进中国劳务人员的资格三年。
五、拟申请资格认证的公司请在每周二上午(9:00-12:00)或周五下午(2:30-5:00)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商处(地址:Tanglin Rd, 150)呈递申请文件;欲其它时间呈递者请提前电话预约(64121900)。
六、我处将在接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期间如需对申请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公司应积极协助。
七、对于合格的公司,我处将为其出具《新加坡建筑公司引进中国工人资格认证》(样本附后)。对于不合格的公司,我处不对结果做出解释。
八、申请公司提供的有关申请文件恕不退还。

附原文:新加坡建筑公司在中国使馆经商处申请引进中国劳务人员资格认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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